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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境内企业可用人民币购汇对外投资
信息来源:新京报 时间:2009-6-10

本报讯 (记者苏曼丽)从今年8月1日起,无论是民营、私营还是国企,各类所有制企业都可以通过境外放款补充资金,同时明确境内企业可以用人民币购汇对外投资。昨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的《关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做出上述规定。

  放款额不超所有者权益的30%

  此次外管局发布的新规,扩大了境外放款主体和资金来源。记者了解到,按照现行办法,能够对境外放款的企业至少在境外有三家投资企业,而且境内企业对境外企业投资总额不得低于500万美元,这导致企业境外放款“门槛”相对较高,受惠的主要是资金充裕的大型集团企业。而根据此次下发的《通知》,各类所有制企业只要具备良好的经营记录并在近3年内未发现外汇违规情节,都可以对其境外直接投资企业提供放款。

  在资金来源方面,外管局明确允许境内企业使用人民币购汇进行境外放款。不过外管局要求,境外放款额度不得超过放款人所有者权益的30%,同时不得超过其境外公司协议的投资额。

  同时根据新规,在经核准的额度和期限内,从事境外放款的境内企业可将已经回收的境外放款额度循环使用,实行余额管理,改变了原先发生了多少就记录多少的做法。

  汇出资金最多约300亿美元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外管局的新规允许境内企业使用人民币购汇进行境外放款,这是外管局首次明确企业可人民币购汇,这意味着资本项目的进一步开放,而这种松绑是否会导致跨境资金的大规模进出?

  对此,外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出台之前,外管局曾对境外放款政策可能导致的资金流出规模和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过“压力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因为境外放款额度不得超过放款人所有者权益的30%,初步估算,汇出资金最多约为300亿美元。

  “与我国国际收支总规模和外汇储备规模相比,这一上限规模不会对国际收支平衡产生重大影响,总体风险可控。”外管局人士表示。

  资料显示,中国目前外汇储备全球第一,截至3月底外汇储备已达1.95万亿美元。

  专家解读:资本项目进一步开放正当其时

  兴业银行(31.50,-0.01,-0.03%)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表示,外管局此次进一步开放资本项目正当其时。

  从投资时机来看是好时机。当前国际金融市场已经企稳,但资产和资源性产品价格从长远看都处于较低水平,当前是进行长期战略性投资的难得机遇,因而,从鼓励“走出去”的角度看,目前政策出台的时机很好。

  从金融安全角度看也是好时机。由于此前金融动荡极端情况下,很多机构持有了过多的美元流动性,在国际金融市场企稳背景下,出现了向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经济体重新流入的势头,此时进一步放开资本流出管制,能够避免引起动荡。

  从促进贸易角度看是必要时机。根据其他东南亚国家的经验,进行国外投资通常能够与稳定贸易相互促进。在当前外贸困难的情况下,进一步放开企业放款限制有利于稳定外贸。

  名词解释

  境外放款 是指境内企业(金融机构除外)在核准额度内,以合同约定的金额、利率和期限,为其在境外合法设立的全资附属企业或参股企业提供直接放款的资金融通方式。

  境外放款可以采取以下形式:一是直接放款,即由境内企业直接向其境外合法设立的全资附属企业或参股企业提供放款;二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以委托贷款方式进行。

  此外,如果境内企业所属的企业集团设有具有外汇业务资格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也可通过该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委托放款方式进行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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