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昨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强调,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一直是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针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常委会把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今年人大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进行统筹安排。4月份以来的每次常委会会议都有听取审议国务院有关报告的议程。为督促今年9080亿元中央政府公共投资计划的有效实施,还根据人大代表的建议,选择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题目主动开展专题调研,将已形成的调研情况及时转有关方面研究,并计划在10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审议有关专门委员会的专题调研报告。这些工作对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吴邦国说,这次会议除按惯例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外,还专门安排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情况的报告。大家认为,在国际金融危机蔓延深化、去年四季度经济增长明显下滑的背景下,今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实现7.1%的增长,国民经济呈现企稳向好势头,是相当不容易的。这充分说明,中央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是及时有效的。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对工作的总体部署上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顺利实现。大家指出,我国经济发展遇到的较大困难,既是遭受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的结果,也反映我国经济发展方式总体粗放、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大家强调,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妥善处理保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化严峻挑战为发展机遇,变市场压力为调整动力,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把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产业升级作为主攻方向,着力做好解决当前困难与实现长远发展相结合这篇大文章,努力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取得实质性进展。 吴邦国指出,确保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一个重点。这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一揽子对59部法律的141个条文进行了修改,基本解决了现行法律规定中存在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明显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这是继6月份常委会会议作出废止部分法律的决定后,法律清理工作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下一步,就法律清理后续工作而言,我们还要抓好三件事:一是对清理中明确需要修改的其他法律,要抓紧修改工作;二是督促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法律的配套法规,以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三是督促和指导有关方面进一步做好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 |